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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推进地震台站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28 09:06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推进地震台站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印发。为做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阴朝民同志对《指导意见》的编制背景、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2018年6月,中国地震局党组出台了《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安排,构建了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布局。2019年5月,制定印发《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提出“构建科学的评估体系,优化站网布局。发展监测数据在线质控及预处理技术,开展监测系统性能和业务运行模式的综合评估,建成信息化的装备保障业务,建立监测系统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监测系统计量检定业务,提高计量检定能力。”

  2018年,印发的《地震监测预报业务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提出“以业务架构布局、任务布局、管理规制布局改革为核心和切入点,梳理明确监测预报业务工作内涵、重构业务流程,调整优化局属单位业务架构和职责配置,立改废并举调整完善管理规制,带动监测预报业务改革的全面深入实施。”

  地震台站是地震基本业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单元,是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石。局党组出台《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的根本要求,是落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管理体制新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行动。《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有利于优化地震监测预报业务布局,有利于促进地震基本业务现代化建设,为实现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地震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逐步推进,监测预报管理模式和地震台站工作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现有地震台站管理体系、业务体系、人才体系与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不相适应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以国家级业务单位为龙头的监测预报业务体系亟待健全;现代运维保障、质量控制、计量标校等监测预报业务链还存在短板;台站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结构有待优化。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必须通过全面深化地震台站改革加以解决。

  二、《指导意见》编制的过程

  《指导意见》编制工作于2018年8月启动,历时1年多,中国地震局党组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部副部长、中国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同志多次听取汇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指导意见》起草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改革思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和局党组全面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聚焦监测预报主责主业,调整优化台站业务架构,明确台站功能定位,重构台站业务体系和业务流程,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实现台站业务全面转型升级,有力支撑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组织台站改革调研组,赴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东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地震台站改革片区座谈会,广泛听取局属单位、地方部门和基层工作人员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地震台站在管理架构、业务布局和业务流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倒逼改革,补齐制约台站发展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地震台站改革重点内容,提出围绕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运维保障、数据质量控制、计量标校等业务建设,不断完善《指导意见》。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编制过程中,采取座谈会、专题研讨班、函调等方式,充分征求系统内不同层级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意见建议。专门召开地震台站改革研讨会,深入研讨台站管理体制、业务体系、人员队伍以及政策保障等关键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和凝聚共识,确保意见编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讨论,深入研究,2020年4月15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完成印发稿。

  三、《指导意见》的突出特点

  《指导意见》充分考虑管理体系规范化、技术体系集约化和政策保障制度化,在试点经验总结提炼基础上提出改革的主要内容,着重解决地震台站功能定位不清晰、业务运行不顺畅和人才队伍不适应等方面问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突出台站功能定位。全面梳理国家级和省级业务单位的监测预报职责任务,对重复交叉、布局不科学的职责任务进行归并整合。在国家层面设置国家地震台,省级层面设置省地震台,聚焦国、省两级速报、预报、预警工作,产出和对外发布权威产品信息,中心站聚焦辖区一般监测站运维保障任务,形成国家地震台、省地震台和中心站统筹协调、分工明确的三级管理架构。

  二是突出业务流程重构。聚焦监测预报核心业务,提出“构建国家地震台、省地震台、中心站、一般监测站”四级业务架构,重构业务体系。明晰业务链及其主要业务环节内容,强化技术平台支撑,推进计量标校、维修保障和质量控制等业务建设,实现地震台站业务能力和水平跨越发展。

  三是突出试点经验总结。在河北局等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中心站改革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来看,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岗位设置更加合理、运维保障效率显著提高、人才队伍更加稳定。通过试点先行,形成了台站分布式管理、业务集约化运行等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四、改革的重点内容

  《指导意见》涉及到3个方面13项重大改革举措。概括起来,重点是围绕加快构建台站组织管理体系、业务体系和人才队伍保障等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地震台站组织管理体系改革是重点,对台站组织架构深度调整优化。台站业务体系改革是关键,对地震监测预报业务全面布局进行重构。人才队伍配套政策是地震台站改革的重要保障。

  ——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地震台站管理体系。通过深化地震台站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国家地震台、省地震台和中心站功能定位,注重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确保职责界面清晰,主动适应国家相关事业单位改革政策,为实现台站业务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构建技术先进、流程清晰的现代地震台站基本业务体系。通过深化地震台站速报预报预警、计量标校、维修保障和质量控制等业务体系改革,实现地震台站业务全面转型升级,建立有利于提高地震台站综合业务能力水平的体制机制,实现地震台站业务提质增效,有力支撑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现代化建设的改革目标。

  ——构建激发活力、爱岗敬业的新型台站人才队伍保障体系。通过加强地震台站编制与岗位管理、人员交流培训,以及完善激励机制入手,推动政策落地落实。重点提升地震台站人员队伍综合素养,适应改革后业务转型发展需要,保障各项业务高质量运行。

  五、贯彻实施

  地震台站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和自我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事关重大。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台站管理主体责任,局机关相关内设机构要全面履行职责,抓住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台站改革的责任机制,在强化党组(党委)负总责的前提下明确责任分工,在加强总体谋划、整体推进前提下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强化政策保障和资源调配,以高度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有力有序协调推进台站改革。

  二是抓好试点示范。重视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试点先行,分步骤稳步推进。科学评估改革各项任务进展及成效,剖析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完善,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切实可行。

  三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台站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地震台站改革工作宣传解读力度,增进地震台站人员对改革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职工关切,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地震台站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地震台站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文档: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推进地震台站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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