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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以下三类

发布日期:2018-12-26 09:09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以下三类:
  ——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综合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30天以上;
  ——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一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30天;
  ——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基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以内。
  基本设施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而应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
  一般设施
  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等。
  综合设施
  为提高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停车场,应急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应急通风设施,应急功能介绍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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