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海南防震减灾,献礼改革开放40年(二)

发布日期:2018-12-07 10:24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二、建省后海南防震减灾事业实现快速发展 

    

  1988年海南建省后,海南防震减灾事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八五”计划以来,海南在全国率先建成了中国自行设计的第一个数字化遥测地震台网——琼北数字遥测地震台网,新建了西沙国家数字地震台;“十五”期间,全省共建成专业地震监测台站共16个,其中省级地震监测台站5个,市县地震台11个,建成由测震、强震、电磁、流体、形变、重力、火山监测等多学科组成的全省地震监测网,使海南岛陆的地震监测能力达到全国陆地地震监测能力前列,其中海南岛陆及近海地震监测能力达到ML1.5,定位时间达到12分钟以内。同时,开展了琼北火山监测研究,建立了琼北火山监测台网,填补了海南火山监测与防灾空白。 

  建省后,海南省地震局通过推动制定《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审批程序,不断完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程序,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法制化进程,全省18个市县中已经有10个市县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全省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能力逐步改善。在全省推行抗震农居工程试点,首创了地震安全农居协会,探索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农民自治管理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模式。 

  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起步晚但成效显著,2004年成立了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2008年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现场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功救出19名被埋压的幸存者,开创了海南救援模式,得到国务院的肯定和灾区人民的赞扬。2008年以来,地震应急保障、地震应急救援队伍、防震减灾基础设施以及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积极推动省人大、省政府及各市、县政府制定发布防震减灾法规和政府规章25项,初步建立起海南防震减灾法规体系,体现了“最大限度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地震科技取得了显著进步。监测仪器从初期模拟观测设备到数字化自动观测设备,数据传输从有线到无线、光纤、卫星等多种方式,地震速报时间从1990年的12小时,到2010年提升为12分钟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基础观测资料,获得了一些重要科学研究成果,初步形成了地震科学技术创新平台,有力地支撑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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