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海滨,灾害性的海浪可能冲上海岸,横扫一切,引起的生命、财产损失比地震本身还大。这种海浪叫海啸。不要与潮汐混淆,海啸可能因不同原因的扰动而产生,如海下滑坡、火山岛爆发等,但只有地震断层能像巨大的桨片一样在海底掀起最富破坏性的长波海浪。
在开阔的海洋中海啸波的速度可以超过每小时700千米,令长度一般的海滔相形见绌,从一个浪头到另一个浪头的距离有时竟超过100千米。但是因为在开阔的海面上浪头的高度小于1米,所以对过路船只并不能造成什么损害。而当海啸到达浅海后,情形可就大不一样了,尽管其速度已经锐减,但海浪的高度却可以增加许多倍,最高时能达到25米。
不容忽视的海啸影响了许多邻太平洋国家,特别是日本。在美国,海啸也决不留情。在1964年阿拉斯加地震中,海啸袭击了夏威夷希洛区的海岸线和美国西海岸的北部。
在1946年令人心有余悸的阿留申海啸后,许多国家便联合起来建立了卓有成效的环太平洋海岸的海啸警报系统。当警报区内的地震仪测到大的地震后,地震学家即通知该系统的夏威夷总部,再由总部以最快速度向可能遭受海啸袭击的地区发出警报。不过,不是所有沿大陆板块边缘的地震都能形成值得警报的海啸,因为要产生这种灾害,海底必须垂直于断层运动。这种移动只在俯冲带才较常见。
在湖或水库边,大块的湖壁滑坡崩塌引起的水面波动也可能对下游居民的小码头、水坝或排污系统产生威胁。1958年7月9日,当7级地震光顾阿拉斯加的利图亚海湾时,巨大的山崩把大量石块和泥土抛入湖中,掀起了60米高的巨浪,船被甩过25米高的大树,波浪速度快得足以把岸上的植物连根拔出。
这种可由湖底振动引起的湖水表层的波动被称作湖震,其效果很像前后晃动一只装满水的碗。如果是大的地震,即使发生在很远的地方,也可以产生湖震。1755年的里斯本地震使荷兰、瑞士、苏格兰、瑞典境内的运河与湖泊产生了明显的波动。在距里斯本2 000千米的安古斯麦克德姆,一个苏格兰旅店老板看到洛蒙湾突然地“在没有一丝小风的情况下上下波动,拍打着岸边,5分钟后才逐渐平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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