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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2 16:26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中震党发〔2021〕1号 

 

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党组,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各内设机构:

  《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20年12月29日中国地震局第4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

  2021年1月5日

  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实施意见 

  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法律赋予地震部门的核心职责,也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以防大震、抗大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强化地震台分析预报业务,提升市县地震群测群防能力,构建现代化地震监测预报业务体系,加强地震预报科学攻关,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业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人民群众对地震安全的需要作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目标,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地震长中短临预报一体化。深化地震孕育发生规律科学认识,发展长中短临渐进式预报科学思路,多路并进构建技术方法体系,规范业务流程,强化逐级指导与紧密衔接,着力提升地震预报科学水平。

  坚持科技引领与开放合作。加大开放会商力度,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优势和专家作用,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方法协同攻关,创新新时代群测群防工作,以科技创新驱动地震监测预报业务进步,探索地震短临预报新途径。

  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并发展国家、省、市县地震部门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统筹发挥地震部门专业优势和地方政府行政优势,统筹地震观测异常和宏观异常,加强地震短临预报实践,力争取得减灾实效。

  (三)发展目标

  用3-5年时间,通过健全地震长中短临预报责任体系,完善国家级业务单位、省地震台、地震监测中心站三级业务架构,夯实监测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现代化建设,实现地震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报取得重要进展。

    二、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四)明确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管理责任。监测预报司在中国地震局党组领导下管理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建设、震情统计与监视跟踪、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审核等全国性地震监测预报业务管理。各省监测预报管理机构在省级地震局党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监测站网运行维护、观测资料跟踪分析、异常现场核实和宏观异常调查核实等区域性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市县地震部门在省级地震局指导下提升监测能力、加强震情跟踪,开展群测群防,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

  (五)明确国家级监测预报业务牵头单位职责分工。地震预测研究所负责地震长期预报,牵头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确定与跟踪、地震大形势跟踪研究和7级以上大地震危险源识别与跟踪。中国地震台网中心负责地震中期、强震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报,牵头开展年度危险区确定和动态跟踪,以及监测预报业务系统建设。北京市地震局牵头京津冀地区地震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报。

  (六)压实省地震台责任。省级地震局负责本行政区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健全震情监视跟踪协同工作机制。省地震台承担本行政区地震监测预报业务责任,联合国家级业务牵头单位、局属研究所,指导地震监测中心站和市县地震部门,合力开展短临预报实践。

  (七)明确地震监测中心站职责。地震监测中心站负责辖区监测站网运维、地震观测资料跟踪分析、异常现场核实和宏观异常调查核实等工作,充分发挥辐射作用,为市县地震部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八)明确局属研究所科技支撑职责。地震预测研究所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理论创新与新技术新方法研发及业务转化,牵头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建设。地球物理研究所负责依托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推进基础模型构建,牵头地震会商技术系统等业务平台研发与完善。地质研究所负责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化地震规律认识,牵头地震活动断层探察等成果应用。

    三、构建完善长中短临预报业务体系 

  (九)持续提升地震长期预报的科学性。建设强震危险源识别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构建完善南北地震带、天山地震带、祁连山地震带、华北等重点地区主要断层动力学模型,优化基于科学模型的强震综合概率预测技术,动态识别7级以上强震危险源,持续更新长期危险区确定结果。

  (十)不断提高地震中期预报的准确性。以构造协作区为主体,系统总结强震前地震活动和地球物理异常时空特征,科学评价中期预报技术方法效能,改进完善地震大形势综合预测技术,动态调整年度危险区确定依据及相应权重,滚动研判年度地震趋势和危险区。

  (十一)力争地震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报取得重要进展。完善国家、省、市县地震部门紧密结合的震情短临跟踪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地震异常报告、现场核实和滚动会商制度,强化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加强宏观异常分析应用,丰富地震序列判定技术方法,分区完善短临和震后综合预测指标,优化震情会商技术方案,着力提升地震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报水平。

  (十二)加强地震长中短临预报一体化。充分发挥长期预报对中期预报的指导作用,逐年滚动评价长期危险区发震紧迫程度,提高年度地震趋势预测和危险区确定的科学水平;以年度危险区为重点,扎实开展震情短临预报实践,每季度、每月动态评估西部6级、东部5级以上地震发震危险性,不断强化长中短临预报业务有机结合与衔接。

    四、加强地震预报决策服务 

  (十三)丰富地震预报服务产品。以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为出发点,完善地震长中短临预报服务产品清单。进一步完善地震安全保障服务机制,及时为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提供专项服务,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十四)不断提高地震预报服务政府社会能力。严格执行重大震情通报制度,及时研究提出应对防范措施建议,全力协助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震应急准备与风险防范工作,积极推动将地震预报意见转化为实际减灾行动。完善地震谣言应对处置机制,主动引导舆情,维护社会稳定。

  (十五)进一步加强总结与成果应用。加强重大震情通报、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地震谣言处置等业务工作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调整优化地震长中短临预报产品内容和形式,畅通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决策水平。

    五、夯实监测工作基础 

  (十六)加强基础观测探测。加快实施《中国测震站网规划》《中国地球物理站网规划》,以中国大陆活动地块边界带为主体,优先在京津冀、川滇、甘青、新疆等重点地区系统开展活动断层探察、深部结构探测和区域地壳形变测量,持续提升强震危险源基础资料的完备性和长期危险区确定的科学性。

  (十七)加强震情跟踪监测。以年度危险区为重点,推进建立地球物理场流动观测长效机制,加密地下流体等震情跟踪观测站点,建立统一监控平台,加强地震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建设流动观测系统,强化备机备件库建设和异常核实装备配置,强化异常对比观测,不断提升地震短临异常捕捉能力。

  (十八)创新群测群防工作。健全完善新时代群测群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建设,加强宏观测报点的管理,探索研发“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型宏(微)观异常提取技术,建立异常信息报送平台,规范信息报送和调查核实,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科技支撑 

  (十九)加强预报基础理论研究。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快实施地震科技创新工程,丰富发展大陆活动地块理论,加强地震成因机制研究,深化地震孕育发生规律认识。全面推进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构建相对精细完备的动力学模型,建立地震短临前兆模式,探索开展地震数值预测。

  (二十)加强技术方法研发与应用。围绕地震监测预报业务发展需求,加大开放合作力度,持续稳定支持地震监测预报业务应用研究,引导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研发,推动地震监测预报业务提质增效。围绕地震长中短临预报业务需求和关键技术,组织开展协同攻关。

  (二十一)加快业务信息化建设。全力建设地震云计算平台和数据资源池,建立健全地震数据治理体系,完善地震会商技术系统,自动识别并推送地震活动和地球物理观测异常,推进基于预测指标的地震综合概率预测技术业务应用,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切实提高震情会商效率和质量。

  (二十二)加强研究成果业务转化应用。健全地震监测预报技术方法动态评价机制,加强新技术新方法试点,科学评估技术方法效能,定期更新发布技术方法业务应用推荐清单,强化科研成果业务转化。

    七、健全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机制 

  (二十三)继续深化会商制度改革。根据中国地震局《年度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确定技术规范》,梳理年尺度地震预测技术方法,创新和改进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方法,提高年度危险区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震情会商技术方法动态评价机制,定期评价技术方法预报效能,完善震情短临跟踪技术方案,提高短临预报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十四)完善并落实地震宏(微)观异常信息处置制度。宏(微)观异常的调查处置是捕捉震前短临情况,了解本地区异常特征的重要方式。完善异常分级、分类现场调查核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异常核实技术规范,第一时间按要求开展异常现场调查核实工作,提出处置意见,确保落实宏(微)观异常现场调查核实的属地责任。

  (二十五)健全完善市县专群结合工作机制。依据年度地震趋势预报意见,提出年度危险区市县地震部门加强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完善建立宏观异常汇集和微观异常流动对比观测工作机制,健全建立灵活的跨行政区联合震情会商制度和可靠的前兆异常信息共享机制,创新建立统筹地震部门业务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优势的地震预报决策工作机制。建立市县防震减灾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市县监测预报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市县地震部门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六)强化地震监测预报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地震监测预报业务,依托人才库建设,遴选首席专家和领军人才,组建若干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创新型复合型业务人才。以提升综合预报业务能力为目标,组建中国地震局预报分析首席专家团队。

  (二十七)健全业务培训交流体系。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分级分类培训方案,针对性优化相应课程设置。建立国家级业务单位与省地震台、省地震台与地震监测中心站、东西部省地震台之间监测预报人员交流机制。

  (二十八)加大奖励激励力度。对在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对成功作出重特大地震短临预报的实施专项奖励政策,激励广大地震工作者担当作为,积极投身地震监测预报事业,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九、保障措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中国地震局党组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省级地震局党组负责本行政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保障与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十)压紧压实岗位责任。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地震预测研究所等国家级业务单位和省地震台要落实岗位责任,各相关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地震监测预报业务发展,加强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十一)抓好试点示范。以抓大震、减大灾为目标,在年度危险区选择部分市县,统筹国家、省、市县力量,发挥地震部门专业和地方政府行政优势,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业务布局,开展新时代群测群防,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

  (三十二)加强动态评估。监测预报司会同办公室、震害防御司、公共服务司(法规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规划财务司、人事教育司,建立监督检查和动态评估机制,紧盯工作进度,全程跟踪、定期评估,将各单位地震监测预报主要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

 

 

相关文档:解读:《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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